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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保洁员猥亵杀害7岁女童被诉 曾向警方打探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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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1:50:28|来自:广东深圳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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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5日,一则悬赏10万元寻找走失7岁女儿丽丽(化名)的微博,在上传一周后被转发了近10万次。两周后,丽丽的尸体在北京南四环被警方发现。2011年7月29日9时,48岁的嫌疑人王建国被控制。
  近日,涉嫌猥亵、杀死丽丽的王建国,被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母亲微博寻走失女儿
  2011年7月5日,丽丽的母亲在女儿走失一天后,在朋友的帮助下发微博称:“7月4日下午3时许,女儿丽丽在丰台区看丹桥家附近走失,家里非常着急。”微博配有丽丽的照片及相关信息,并在微博上悬赏10万元,希望网友能够提供线索。
  该微博发出一周左右,被网友转发了近10万次。
  丰台警方接到丽丽家人报警后,立即部署警力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查找,并会同市局刑侦总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工作。
  2011年7月19日,专案组在北京南四环发现了丽丽的尸体。10天后,嫌疑人王建国被警方控制。
  疑犯曾向警方打探消息
  王建国,小学文化程度,2002年9月19日因犯放火罪获刑4年。案发前,其在公交系统做保洁工作,住家与丽丽家离得不远。
  王建国交代,2011年 7月4日下午,他以玩电脑为名将丽丽骗入家中杀害。
  据了解,将丽丽杀害后,王建国将丽丽的尸体装入袋中,大白天抱着四十来斤重的尸袋不慌不忙地出门打了一辆黑车,来到马家楼桥附近,抛尸。王建国回家后,仍像没事人一样,连其妻儿也未发现端倪。警方在走访中,多次上门找到王建国了解情况,其均未显露紧张之色,只称案发时他在家喝酒,其余一概不知。事发多日,专案组民警驻扎在事发小区调查,王建国照旧出来遛狗,向JC探听口风,观察动静。
  检方要求从重处罚
  检方指控,2011年7月4日下午4时许,王建国将7岁女童丽丽骗至其丰台区家中,对丽丽进行猥亵时,遭到反抗。王建国为制服丽丽,用锤子击打丽丽头部数下,致其死亡。后为掩盖罪行,王建国将丽丽尸体抛弃。
  检方认为,王建国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方强调,王建国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为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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