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羽 发表于 2012-12-19 08:34:17

大货车司机因15元过路费起纠纷轧死收费员

  今年7月18日凌晨3点多,50岁的河北男子李革祥驾驶东风牌平头货车,拉着一车水泥,从窦店上了京港澳高速公路,准备从河北○送到北京的昌平区。在进高速时,收费员一时失误,向李革祥错发了一张A型通行券。李革祥驾驶的是货车,按规定应领取B型通行券,而A型通行券是给小轿车的。
  凌晨4点多,李革祥出赵辛店收费口时,将手里的A型通行券交给28岁的女收费员祝某。祝某当即指出,他驾驶的货车应属B型车,要交15元高速费。而李革祥坚持只按他领取的A型通行券缴纳5元高速费。
  两人为此发生了争执。祝某从岗亭里出来,说按规定就该依照车型收费,并挡在车前不让走。李革祥也下车继续跟祝某“磨”起来,希望对方照顾一下。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的李革祥回到车上,松开手刹,向拦在路中间的祝某开去。
  收费员被轧骨肉分离
  收费站的监控录像显示,货车冲到祝某面前,稍稍停顿了一下,然后顶着她向前走,祝某当即被顶倒。
  此时,李革祥没有刹车,而是继续驾车前行了3米左右。之后,他又把车快速倒了回去。倒车过程中,李革祥的车撞到了在后面等候的另一辆货车,后车的左大灯被撞碎。与后车发生碰撞后,李革祥驾车又向前开去,从倒在地上的祝某身上碾了过去。
  李革祥驾车撞断了收费站栏杆后逃逸。而被该车拖行了六七米远的祝某,腿部已经骨肉分离。祝某后被送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根据鉴定,祝某的死亡原因是被外力撞击碾轧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李革祥将货物送到目的地,然后给妻子和一个同村人打了电话。在二人的劝说下,李革祥案发当天下午向警方投案。
  检察官否定溜车辩解
  李革祥到案后第一次供述时称,他知道收费员躺在地上,当时就是想赶紧逃走,不想管她,于是加大油门从对方身上开了过去。然而,之后的多次供述又一改原来的说法,坚称当时溜车了。他说,他撞到后面的车后向后看了一眼,就在这一瞬间,因案发地点有斜坡,车自己就动了。当他发现时,大货车已经开到了收费员身上。
  李革祥说,为了不轧到收费员,他赶紧调整车的方向,他认为他的车够宽,轮间距的宽度可以骑着收费员过去,不会伤到她。
  为查明案情,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收费站的确建在一个大约十度左右的斜坡上,但以此并不能证明李革祥是溜车。据检察官说,以监控录像中的部分建筑物作为参照物,可以推断出当时车速大概在20公里每小时,这个速度不会溜车。同时,当天在场的保安也证明,他当时非常清晰地听到了大货车的加油声。
  由此检方认定,李革祥第二次驾车碾轧祝某,并不是因为溜车。李革祥已经明确知道祝某倒在了车的前方,他本应刹车,而他却加速通过,继续碾轧祝某,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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