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羽 发表于 2012-12-14 14:00:48

温州一干部嫖娼被拘留10天后照常上班未被处分

一读者昨天反映,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沪山社区一干部被警方拘留10天,从拘留所出来后照样正常上班,竟跟没事一样,所在单位也并没对其作出任何处分。事实真相到底如何?昨天,记者赶赴苍南调查此事。读者反映的这名社区干部为王某。社区纪检委员叶山銮说,他对王某一事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前段时间曾听别人说起过,目前尚未核实。如果王某被GA部门查处的话,应该会向他们通报,但一直没有接到相关消息。昨晚,记者又联系该社区管委会主任陈岳洁。对于王某被警方拘留10天一事,陈岳洁表示“不清楚”。据苍南县GA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民警朱旭说,11月12日晚上,他们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卖淫女带客人进入一宾馆交易。随后,警方赶到宾馆,将男子王某带回派出所。在接受民警谈话时,王某承认自己与卖淫女张某发生关系。随后几天,民警抓获了卖淫女张某及两名组织卖淫的嫌疑人。后来县GA局根据此案的具体情况,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朱旭说:“起先不知道王某身份,我们问他,他只说自己是做生意的。后来,灵溪镇的纪检工作人员打电话来询问此事,我们才知道王某是社区干部。”昨天下午,灵溪镇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他们也不知道王某违法一事,沪山社区相关负责人也没向他们反映。上周四,他们接到举报说王某被警方拘留,随即派人到灵溪中心派出所了解情况,并在前天从派出所拿到相关案件资料。目前他们已介入调查此事,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县纪委,根据有关规定对王某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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