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团伙8个月非法摘肾51个获利千万元
团伙成员分工明细据了解,今年年初,此案提起公诉时,共有16名被告人。其间,被告人之一、江苏省徐州市某医院原医生赵某因病死亡。所以,昨天,庭审时,海淀检方重新对1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在15名被告人中9男6女,除了主犯郑伟、郑伟女友王英外,还包括在外地做摘肾手术的、某医院医护人员周鹏等3人,在北京别墅摘肾基地的医护人员樊海雁等4人,负责找供体的翟海超等3人和负责找受体的赵辉等3人。
检方起诉,在2010年3月至6月间,在被告人郑伟的组织下,周鹏等人在徐州市铜山某医院,手术摘取活体肾脏,运往北京出售给需要○手术的尿毒症患者。2010年4月至12月间,郑伟在其承租的海淀区颐和山庄玉华园一别墅内,和承租徐州市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周鹏,先后组织、雇佣多人非法摘肾转售牟利。同年12月10日,郑伟在丰台区小屯路的一个洗浴中心被控制。经核实,郑伟等人共非法买卖人体肾脏51个,涉案金额达1034万余元。
检方认为,15名被告人在征得当事人同意或者承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获得非法利益,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赃款全部挥霍
昨日庭审,因旁听席位有限等原因未对媒体开放。
据多方核实,大部分被告人表示认罪。部分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在团伙中作用较为轻微、属于从犯。来自医疗系统的几名被告人表示,自己只不过是给人做手术、“走穴”赚钱,并没有意识到会触犯刑法。
众被告人称,涉案的1034万余元,除去买车、租房、养供体、支付医生走穴钱,已全部花光。
在涉及量刑时,检方提请法庭注意几个细节,其中包括考虑按照被告人所发挥的作用应当区分主从犯、被告人是否能如实供述、被告人郑伟到案后能协助司法机关查找同案等。
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中。
■ 案情
租别墅建“摘肾医院”
内设药房、病房、手术室、观察室及生活区
现年42岁的郑伟此前曾供述,2007年年底,因为家人需要○、医院等待○时,他发现了其中的“商机”,并在2008年,在山东医科大学自费参加肾移植术后调养和用药的培训班。随后,他结识了北京某医院泌尿科负责人医生大伟(化名),谈及做“肾业务”。因为医院给各科室每年都下任务量,大伟想扩大业务量,与郑伟走到了一起。
运肾途中发生事故
郑伟称,他未直接给大伟好处费,只是为大伟完成任务量并取得信任。他还以大伟医院文职人员的身份,出去结识其他人。
相关证据显示,2010年,郑伟又认识了外地医生周鹏,并告诉周鹏每做一个摘肾手术可以给其2.5万元用于各种人工等费用开销。在郑伟授意下,周鹏出面承租了徐州市某医院的手术室,并找来专门负责外科手术、麻醉的医生、本案被告人赵健等人。2010年6月前,这个团伙在外地做摘肾手术,然后用专业设备运到北京。
至此,郑伟在外地“成功”建起了“摘肾”流水线。
但是,不久后,郑伟等人在运肾时,发生了交通事故,3个肾脏受损无法使用,车辆损毁严重。
供体大多急用钱
于是,郑伟开始在北京筹建“摘肾”基地,并以每月7000元租下海淀区颐和山庄一四层小别墅。别墅一层设成医生宿舍和药房,二层是配药室、病房和护士宿舍,三层是手术室和观察室,四层则是餐厅生活区。
每到需要做摘肾手术时,郑伟的女友王英就驾车从车站、机场将“走穴”的徐州医生们接到基地,郑伟以大伟医院的名义给赵健等人发出了聘书。
据被告人供述,他们还在海淀区西北旺六里屯村、树村后营等地租房,提供吃穿养着供体们。最多时,能有几十个供体,大部分都是急着想要用钱又没有正当职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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