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车刮蹭别人车辆后追砍对方11刀
汽车之间互相刮蹭本是常事,然而年轻气盛的李芹(假名)将别人汽车刮蹭后,反倒持刀追砍对方11刀,终极被判刑,并赔偿被害人巨额经济丧失。 11月26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存心伤害罪,判处原告人李芹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黄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用度合计23万元。2011年9月19日晚21时许,司机李芹在南昌市西湖区禾草街36号因倒车与停放在一废品回收店路边的汽车相刮蹭,引发冲突。受益人黄某从船山路89号麻将馆出来,与李芹有言语上的冲突,李芹手持刀具,将受益人黄某追逐到禾草街内的一楼道的楼梯上,用刀具往黄某的左侧大腿等处刺了11刀,后脱离现场。
经南昌市西湖GA司法判定中间判定,受益人毁伤水平组成轻伤乙级,伤残八级,花去医疗费550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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