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取名垂纶台被判赔偿60万元
广州一家度假村餐馆取名“垂纶台酒家”后,垂纶台经济开发公司将其诉至法院,索赔110万元。被告一审获赔60万元,餐馆方不平提起上诉。近日,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当天未宣判。 作为外交部垂纶台宾馆管理局受权的独一代表——垂纶台经济开发公司表现,垂纶台国宾馆是党和国度向导人举行国务和外事运动以及欢迎本国国度元首政要的场合,“垂纶台”牌号已于2005年被国度工商总局确认为着名牌号,而广州市长洲文明旅游度假村无限公司在未经受权的环境下,在广州市黄埔区长洲岛陆地路开设名为“垂纶台酒家”的餐馆,其门面醒目地方悬挂牌匾及菜牌、点菜单、牙签、纸巾等物品外包装上均印有“垂纶台”字样。一审宣判后,原告方不平提起上诉。他们认为,“垂纶台酒家”重要谋划地确当地俗名就叫垂纶台,而且餐馆建立在“垂纶台”牌号被认定为着名牌号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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